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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在洪水中捞出100万现金,至今无人认领,谁捡到就是谁的吗?
这是在洪灾中出现的事情,捡到的人当然不能占为己有,也许丢失钱的人正在寻找,也许丢钱的人己经不在人世,最好是交给警察找到失主,说不定还有报酬。
这是一笔不小的数目,如果不上交,万一有人追查出来你属于犯法行为,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不属于自己的财产坚决不能要,一位出租司机捡到十万元就要上交,何况你捡了1O0万更加要上交,不然的话警察查出来你是捡的还是偷的说不清。
捡了100万至今无人寻找,也许丢钱的人早己经不在人世了,这样的钱更加不能用,用了会遭报应,洪水无情,我们的人要有情,我们还要努力帮忙找到失主或者找到失主的家人,也许失主的家人正等着钱救命呢?
郑州的洪水夺走了很多无辜的生命,让很多家庭失去了亲人,希望郑州人民经过这次自然灾害的洗礼,更加珍惜生命。
不可能谁捡的谁是
洪水漂流很多东西,好多年前会漂流房架子,门窗,木箱子,饭桌子,碗架子。要不鸡鸭鹅狗站在漂流木随水往下漂。现在漂流的东西也升级了,名牌轿车。以前捡到不值钱的东西,拉回家劈了当柴烧,也就那么的了。现在捡到值钱的东西,可不能眛下,自己隐藏起来据为已有。失主找上门来,警察上你家,问这东西的来历,你说的驴唇对不上马嘴,或支支吾吾,等着吃官司吧。
以前农民种地,发现过地下埋藏物,隐藏物金银首饰,年代没有超过百年,不是文物。很有可能是土改时期,某个有身份的人怕贵重财产没收埋起来了,时间久远忘记了或死去,家人无知晓。农民把地下的金银首饰挖出来,以为这回发了大财呢,岂不知几天上边来人,就把这来历不明物收走了。
再说捞出100万现金。个人从银行取出5万元现金,要提前预约,取20万现金,单位取公款50万,会引起银行的关注。要有正当用途,经过审批。那么这100万现金如何被洪水冲走,这男子怎么这么幸运在洪水中捞到100万?这100万现金用什么装的,用什么保护这100万现金没被洪水浸泡,变成粉碎状,这是另个话题。
捞到的100万现金归谁?肯定不是谁捡到是谁的。《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九条,拾得漂流物,发现埋藏物或者隐藏物的,参照适用拾得遗失物的有关规定。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捞到100万现金,怎么办?
2.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
3,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应当妥善保善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4,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
男子在洪水中捞出100万现金,至今无人认领,谁捡到必须上交给警方保管。不是自己赚的钱莫要贪念,万一失主真报了警,而警方也在查询,在各个路口调取监控,发现是你所为,到时被刑拘只能怨自己动了歪心思,才陷入牢笼。
在洪水中捞到100万元,不能心存侥幸,认为无人不知,你就挺而走险把钱占为己有,正所谓“人在做,天在看。”冥冥中,自己的所作所为,终有纸包不住火的时候,一旦东窗事发,两条腿决逃不过警方的布控和眼线。不是自己辛苦赚的钱,莫拿去挥霍,做贼心虚的人往往用起来不踏实,到最后会应验了这句话“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无论你捡到钱或捞到钱,都应该交给警方保管。警方有权保管这些无主的巨款,一旦失主来报案说明情况,经过警方证实是失主丢失的100万元,就会把100万元交还失主。
不是你的钱你乱挪用,就会触犯了法律法规政策,一旦罪名成立,法院对你的判决处以二年以上或五年以下刑罚。
洪水中捞到财物,首先确认,代为保管,等到洪水退去,然后上报当地派出所,男子在洪水中捞到的一百万,不是属于自己的,如果私自占用是犯法的,要被法律制裁的,二年至五年的牢狱之灾,不要有什么想法,这么大一笔现金,肯定会有失主的,而且失主会想尽一切办法去寻找这笔钱,在洪水中捡到的一大笔钱,朋友们千万不要贪心,对来路不明的钱,千万不要用,小则惹祸,大则招灭!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朋友们!我们生活在这个大家庭中,钱固然重要,但要分得清那些钱能要,和那些钱不能要,赚钱我们要赚清清白白,干干净净的钱,用起来心里舒服,谓着良心去赚钱,赚再多得钱,到时你也会一无所有,人在做,天在看呢,现在很多有钱为什么要做善事呢,因为他们之间有些钱是见不得光的钱,他们是在为自己心安,所以洪水中捡到的钱,不能用。
你见过的最无耻的人是什么样的? 无耻到什么程度呢?
以下大概就是我见过最无耻的人了!
我一同学问我借钱,说有钱就还,,不会超过三个月,然后三个月后我试探性问他有没有钱,他说最近急用钱,年底还,然后等到过年回来再要,又说,过完年就还,过完年之后眼见着人又要到外地去了,我也不耐烦了,就说,什么时候能还,我也不想催着,你说个时间好了。然后他说出这样一句话:你又不是没有钱。我当场就火了,你要是这样想,那现在把钱还清吧。
我妈有段时间炒股赚了钱,附近的人知道之后就找上门非要拉着她去她们家打麻将,本想着赢我妈的钱,哪知道哪天运气特别好,我妈最后反倒赢了,于是那些欠钱的大妈们一个个苦着脸说:你反正有钱,还要我们这几个钱?我妈大概是想着都是门口人就不要了吧,算陪她们玩,我说话向来心直口快,就在一旁说:当然要要了,你要是输了你看她们要不要你的钱。我妈还嫌我不懂事,瞪了我一眼,就对她们说天黑了也该回去烧饭了,带着我回去了,回去的路上还好一顿教训说:一个女孩子以后说话不要那么太直接,伤人家自尊知不知道。我犟脾气上来,赌气说不知道。
之后那些大妈对我态度明显没有以前友善了,连见面跟她们打招呼也都当做没看见,我倒是无所谓,只是觉得,一大把年纪的人了,觉悟实在不够。
某女,四十多岁的时候夫妻俩开了一家饭馆。这女的就跟厨师勾搭上了,腻歪的不行。男的一看怒不可遏,跟服务员好了。夫妻俩各玩各的,一时间倒也相安无事。
再后来女的跟厨师居然私奔了,家里抛下了一双儿女,虽说是不小了,终归家是毁了。
又过了几年,女的被厨师甩了。这不怪厨师,因为我见过那女的,长得实在不敢恭维。想回家男的不要,虽然男的没再成家,却是坚决不肯再戴大号帽子。
没办法,改嫁吧!于是嫁到另一家过了起来。
又过几年,原来的家里赶上拆迁了,回去不但能分到安置房还能分钱。各方利益高度一致,只是苦了后来这个老光棍,女的又阖家团圆去了。
感觉这女的拿跟人睡觉喝凉水似得,忒随意了吧。
后来听说女的得了股骨头坏死还是什么病来着,拄双拐才能走路,结局不怎么好。
说无耻,肯定没有人比得过我邻居,别人带男朋友回家她说别人不知羞耻,她每天带一个回家,解释说为了生活。
我家隔壁是个30多岁的女人,有个10岁左右的孩子,男的,超级调皮,整天去附近人家偷东西,但都是小偷小摸,大家也没报警,只叫他妈加以管教。
要说隔壁这个女的有多无耻,我只能说穿破云霄,直上天际。
她叫王嫂,被人叫着叫着成了“王骚”,不过这并不是没有原因。
几年前,对面的那个人家的女儿带了一个男生回家过夜,结果被王嫂撞见,第二天整个街道都传着风言风语,说那户人家的女儿不知廉耻,还没出嫁就带男的回来,好像性饥渴一样。
这事闹得最后,对面那户直接跟她吵架,隔了几天就搬走了,可能是住着也心塞。
而王嫂呢,她老公早年在外面认识了一个女的,直接扔下孤儿寡母跑了。这两年,都是王嫂自己养活,但这方式,就有点不够光明。
她儿子经常去朋友家过夜,所以她一般都是自己在家。有天晚上,我听到隔壁有种奇怪的声音,半夜还看到有男的从王嫂家出去。
第二天,又来了一个男的,就这样,每个月都有那么十几天有陌生男的来她家,具体做什么我就不知道了。不过,几个月后,有人说王嫂不知羞耻,带野男人。
她知道以后,跑去指着那人的鼻子说自己这是为了生活,不然谁养他们母子。
我三姨小儿结婚时在县城租了两间平房做婚房,位置还很偏,但他们举行婚礼订了酒店包席,却不给各路亲戚找住处。亲戚们都是农村的,二十年前有的地方连班车都不通,亲戚们只好提前来县城投亲靠友给她家随礼,这也罢了,问题是他们一大家子包括老两口子,三个女儿三个女婿和各家外孙,大儿子一家四口,一大家子呼啦啦全提前住进我弟家,而我弟房子在三楼,七八十平两室一厅,小侄女才半岁,被烟气汗气娃娃吵闹的发疯,又哭又闹不吃不睡, 我妈抱到楼下弟媳上班的校门口找妈妈。后来又是一波来恭喜的娘家人,浩浩荡荡的上楼下楼,吵吵嚷嚷的闹得邻居们都上门警告。弟弟家连着三四天厨房里烟雾生腾,每天供应二十几口人吃喝三顿,还要喝酒抽烟打牌嗑瓜子,三姨家连一根葱都没买过。这还不算,晚上人太多没地儿睡,弟弟把我妈娘家人包括舅舅们,姨夫姨娘,姑表姨表安顿在平日不大走动的亲戚家,倒是三姨一家包括三女三婿在内全程住弟家,三姨夫甚至提出让弟弟弟媳抱侄女住个旅馆啥的将就几天,以便他们住的宽敞些。出言不逊说弟弟这房子按理该是他家的,因为所有亲戚里就他是老师,拿了一辈子工资,而且他小儿是农转非小城镇户口,理应住楼房,我弟凭啥才二十五六就结婚先生子还买了楼,他儿已三十二,却要租房结婚。还振振有词质问弟媳她老师咋当的,连尊老爱幼都不会。气得弟媳进卧室闭门不出,连他儿子婚礼现场都没去。而我妈却觉得这么多娘家人住家里脸上特有光,恨不得把儿子卧室腾给外甥作婚房。
亲戚们仅在饭店吃了一顿,因大多当日无班车回不了,婚礼结束又轰轰烈烈回了弟家,当然还有三姨一大家子,谁也不知新郎官家在哪。弟媳学校的老师们一直以为是弟弟他们办喜事,还以为弟媳出嫁小姑子之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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