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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死后发几个月工资?
教师死后发几个月工资?这个问法都是有问题的,教师去世后不是要发几个月的工资,而是按照因非工死亡或是非因工死亡的待遇来支付相应的死亡待遇,死后是不能再发工资的。但是去世的情形不同,其死亡待遇的差别是非常大的。下面和大家分享我的个人观点:
第一,因工死亡教师的死亡待遇。
教师作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如果是在工作时间因工伤原因死亡,或是在工作岗位突发疾病,而且是在48小时之内死亡的,属于因工死亡,应当享受工伤待遇或是视同工伤死亡待遇。其死亡待遇的标准就要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进行赔偿,可以享受三项死亡待遇。一是丧葬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统筹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所谓统筹区就是设区的市,大部分地方为省辖市。比如在四川的泸州市死亡的,就按照泸州市上年度的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的标准来计算,在成都市死亡的,就按照成都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的标准来计发;二是抚恤金。抚恤金主要是指教师生前供养的直系亲属,比如配偶、子女、父母等,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每月支付的总和不能超过本人在世时的工资水平;三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这三笔钱中,最大的一笔钱是就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要享受这个待遇的人,并不包括自然死亡,退休后死亡的教师,而是属于工伤或是视同为工伤死亡的在职教师才能享受。
第二,因病死亡或是非因工死亡教师的待遇、
教师在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死亡,而且死亡的时间超过病发时间48小时之后的,或是退休后死亡的,属于非因工死亡。非因工死亡和因工死亡虽然只差一个字,但是死亡待遇确实相差几十倍。对于非工死亡的,由于全国各地的规定不统一,但只要是参加了职工社会保险的人员,一般都会享受两笔费用。一是丧葬补助金。这个是比较低的,一般在每人2000元左右,当然有的地方可能会高一些;二是抚恤金。这个抚恤金和因工死亡的抚恤金是差不多的,一般最高按照统筹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5个月左右的标准计发。但不一定都能享受到15个月,作为教师要根据自己的工龄或是缴费年限来计算,在社保缴费以后,是根据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来计算,可参考办理退休时的缴费年限。
综上所述,教师死后不是发几个月工资,而享受的是死亡待遇,死亡待遇分为因工死亡的待遇和非因工死亡的待遇。同样是死亡,因工死亡和非工死亡的待遇,差别是非常巨大的。
说起这个问题,不知觉的就会和公务员做进行比较。可比较之下更突出了公务员是国家的亲儿子,而老师这种事业编只能说是抱养的,不光平时各方面都有差距,连死后领多少抚恤金都有很大差距!
一、教师死后能领多少钱是有严格规定的。
其实题目中的表达很不严谨,教师去世以后只能领取当月的工资,而发放的其他钱就不是工资了。
2014年以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也统一纳入了社会养老保险体系,也需要按月缴纳社保。
我们要搞清楚事业单位人员去世后能领取补助的项目,一般有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以及个人账户养老金退还这三项。
①丧葬费。每个地区规定是不一样,有的是固定的数额,也有的是发放一定月份的社会平均工资,比如我所在的天津,就是两个月社会平均工资,大月一万多点。
②一次性抚恤金。按照我国法律规定,教师等事业单位人员的一次性抚恤金待遇发放标准为20个月的基本养老金或者基本工资。20个月的数字看似很大,但需要注意基数是基本工资或者基本养老金,并不是20个月的全额工资。去年我们一同事的老伴去世,她是我们这的一名小学高级教师,20个月基本工资发放了不到7万块钱,而她正常每月实发到手工资是8000多。
③个人账户养老金。这个的数额要看逝者的社保缴纳金额和年龄,多缴多得,但如果在逝者去世时个人养老账户中的钱已经作为养老金领取完了,那家属就没有余额可领取了。
二、教师等事业编制和公务员的待遇差距还是很大。
虽然这几年,从中央到地方一直都在强调老师工资不低于当地公务员,但实际上在很多制度层面上公务员就处于强势地位。
根据《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发放办法的通知》规定,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一次性养老金支付标准,为20个月的基本养老金,而公务员为40个月的基本养老金。这可就是两倍的差距。
要不都想当公务员呢!
综上,教师作为事业编制,去世之后可以不领取的一次性抚恤金为20个月的基本工资或者基本养老金,除外之外还可以领取一万多点的丧葬费和个人养老账户余额退还。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青海海东市初中教师工资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青海海东市初中教师工资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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